1)第45章 第二碗12_一碗小甜汤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为什么汤铮总能看出来他真正的心情?

  陆词想。

  不用心机跟技巧,而是出于直觉。

  大一刚认识的时候,汤铮在他心里也没有多特别。

  他对汤铮的初印象比较惊艳,差点误认成体育系肉食大帅哥,很快汤铮的哈奇士性格暴露出来以后,在陆词眼里,汤铮就是个好像有点姿色的大傻子。

  这里的傻没有贬义。

  特指汤铮乐于助人,不求回报。

  跟有些基佬专爱喜欢直男不同,陆词找对象首先排除直男,并不把汤铮放在他的择偶范围内,只当朋友相处。

  这很舒服,是他第一次交到直男朋友。

  他认识的直男挺多,称得上朋友的或许只有汤铮一个。

  初三,在跟家里出柜以后,陆词也没有跟同学刻意隐瞒自己性向。

  在私底下,几个男生扎堆对学校的女生品头论足时,突然有人问了一嘴一直没发表意见的陆词:“你喜欢哪种女生啊?”

  陆词说:“我不喜欢女生。”

  同学笑哈哈:“那难道你喜欢男生啊?”

  陆词坦荡地点头,很平静自然地说:“对,我喜欢男生。”

  连他亲生父母轮番揍他都没办法让他改口,普通同学更不能。

  大家都傻眼了。

  后来嘛。

  班上男生对他的态度就有了变化。

  称不上是物理上的霸凌。

  不至于殴打他、辱骂他,只是会取笑他,在他面前故意扮娘娘腔跟他说话,偶尔拿一些比较女性化的东西来说跟他很相称。

  还有几个跟他相熟的男同学开始自作多情是不是被他暗恋,一边觉得恶心,一边觉得得意。

  会趁他不注意拍一下他的屁股,又或是想对他搂搂抱抱,认定他不会介意。

  就好像,一夜之间,他成了一种新生物。

  既不是男生,也不是女生。

  是男生们在青春期时,不敢对女孩子动手动脚的第三性别替代品。

  用其中一个人的话来说就是:“反正陆词比女孩子还漂亮白嫩。”

  陆词厌恶至极,却没有同任何人吵架过,只是自己默默地远离。

  于是渐渐变得独来独往,把精力都放在学习和比赛上,要让自己越来越优秀。他也学会了掩藏自己的真实态度,等到发现的时候,他已经跟他最讨厌的父母一样学会待人时带上微笑的假面。

  没人能看出来。

  只有汤铮。

  大二上学期那年的元旦,陆词没回家,一群同学组织了聚会。

  人很多,汤铮也去了。

  因为有几个傻x喝醉了拿他开玩笑,其实他很不开心,聚会散了以后回学校,汤铮一直跟在他身后。

  陆词觉得蛮莫名其妙的,心情就像遇见一只狗跟着自己。

  比狗讨厌,汤铮是个男人。

  汤铮三五不时地热情地帮他打扫卫生,说不定这也是想泡他的狗男人。

  还不肯承认自己喜欢男人的那种。

  可看着又不大像,除了精力充沛闲着没事就想帮

  请收藏:https://m.bqlo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